唐朝是诗的盛世,在唐朝的各个社会阶层,几乎都存在诗人。在这样一个盛产诗人的朝代能够脱颖而出,登上顶峰的也就李白一人。
平生狂傲的诗仙李白,诗风浪漫飘逸,最能让他得意的只有:一身傲气和一壶美酒,他用美酒挣脱了凡间世俗的枷锁,他用傲气写下了卓绝千古的诗篇。
天生的一身傲骨足以撑起这个酒仙攀上诗坛的巅峰!正是由于这样的狂傲性格,才成就了一个率真纯净的诗仙。
说起李白最傲气的诗,就不得不提《全唐诗》和《唐诗三百首》中他那一首“最拉风”的《南陵别儿童入京》。
公元742年(天宝元年),四十二岁的李白已过不惑之年,这一年唐玄宗传来诏书命他立刻进京。这幸福来的太过突然,令李白手舞足蹈,喜不自胜。
李白认为自己的政治理想从此就可以得到实现,所以立刻回到位于南陵的家中,与儿女告别,并写下了这一首七言诗,诗中流露着李白此刻的激动和狂傲之情。
南陵别儿童入京
唐·李白
白酒新熟山中归,黄鸡啄黍秋正肥。
呼童烹鸡酌白酒,儿女嬉笑牵人衣。
高歌取醉欲自慰,起舞落日争光辉。
游说万乘苦不早,著鞭跨马涉远道。
会稽愚妇轻买臣,余亦辞家西入秦。
仰天大笑出门去,我辈岂是蓬蒿人。
李白素有远大的抱负,他立志要“申管晏之谈,谋帝王之术,奋其智能,愿为辅弼,使寰区大定,海县清一”(《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》),但在很长时间里都没有得到实现的机会。
天宝元年(742年),李白已四十二岁,此时他得到唐玄宗召他入京的诏书。他异常兴奋,满以为实现政治理想的时机到了,立刻回到南陵家中,与儿女告别,并写下了这首激情洋溢的七言古诗,诗中毫不掩饰其喜悦之情。这首诗歌的大意是:
白酒刚刚酿熟时我从山中归来,黄鸡在啄着谷粒秋天长得正肥。喊着童仆给我炖黄鸡斟上白酒,孩子们嬉笑吵闹牵扯我的布衣。放晴高歌求醉想以此自我安慰,醉而起舞与秋日夕阳争夺光辉。
游说万乘之君已苦于时间不早,快马加鞭奋起直追开始奔远道。会稽愚妇看不起贫穷的朱买臣,如今我也辞家去长安而西入秦。仰面朝天纵声大笑着走出门去,我怎么会是长期身处草野之人?
此诗一开始就描绘出一派丰收的景象:“白酒新熟山中归,黄鸡啄黍秋正肥。”这不仅点明了从山中归家的时间是秋熟季节,而且,白酒新熟,黄鸡啄黍,显示出一种欢快的气氛,衬托出诗人兴高采烈的情绪,为下面的描写作了铺垫。
接着,诗人摄取了几个似乎是特写的“镜头”,进一步渲染欢愉之情。李白素爱饮酒,这时更是酒兴勃然,一进家门就“呼童烹鸡酌白酒”,神情飞扬,颇有欢庆奉诏之意。
诗人的情绪感染了家人,“儿女嬉笑牵人衣”,此情此态真切动人。饮酒似还不足以表现兴奋之情,继而又“高歌取醉欲自慰,起舞落日争光辉”,一边痛饮,一边高歌,表达快慰之情。
酒酣兴浓,起身舞剑,剑光闪闪与落日争辉。这样,通过儿女嬉笑,开怀痛饮,高歌起舞几个典型场景,把诗人喜悦的心情表现得活灵活现。在此基础上,又进一步描写自己的内心世界。
“游说万乘苦不早,著鞭跨马涉远道”。这里诗人用了跌宕的表现手法,用“苦不早”反衬诗人的欢乐心情,同时,在喜悦之时,又有“苦不早”之感,正是诗人曲折复杂的心情的真实反映。
正因为恨不在更早的时候见到皇帝,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,所以跨马扬鞭巴不得一下跑完遥远的路程。“苦不早”和“著鞭跨马”表现出诗人的满怀希望和急切之情。
“会稽愚妇轻买臣,余亦辞家西入秦”。诗从“苦不早”又很自然地联想到晚年得志的朱买臣。据《汉书·朱买臣传》记载:朱买臣,会稽人,早年家贫,以卖柴为生,常常担柴走路时还念书。
他的妻子嫌他贫贱,离开了他。后来朱买臣得到汉武帝的赏识,做了会稽太守。后来他的妻子再次见到他,羞愧得不能抬头。诗中的“会稽愚妇”,就是指朱买臣的妻子。
李白把那些目光短浅轻视自己的世俗小人比作“会稽愚妇”,而自比朱买臣,以为像朱买臣一样,西去长安就可青云直上了。其得意之态溢于言表。诗题只说“别儿童”,这里用“会稽愚妇”之典故,是有所指责。詹锳认为此诗是“把刘氏比作‘会稽愚妇’”
诗情经过一层层推演,至此,感情的波澜涌向高潮。“仰天大笑出门去,我辈岂是蓬蒿人。”“仰天大笑”,可以想见其得意的神态;“岂是蓬蒿人”,显示了无比自负的心理。这两句把诗人踌躇满志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。
这首诗因为描述了李白生活中的一件大事,对了解李白的生活经历和思想感情具有特殊的意义,而在艺术表现上也有其特色。
诗善于在叙事中抒情。诗人描写从归家到离家,有头有尾,全篇用的是直陈其事的赋体,而又兼采比兴,既有正面的描写,而又间之以烘托。
纵观这首《南陵别儿童入京》,李白在写作手法上不是一条路走到底,而是由表及里,有曲折,有起伏,有跌宕起伏,层层递进,把感情逐步推向高潮。
如同波浪的起伏,使感情更为热烈,在层层的酝酿中,最后一发喷出,不得不说此诗具有极高的艺术造诣!